Thursday, November 24, 2005

高所得節稅規畫 大崩盤

最低稅負昨天完成初審,個人海外所得、未上市股票、私募基金、保險給付統統納入課稅,豪門巨富高所得者過去不繳稅的漏洞被大大堵起來,其中,最重大的影響在於高所得者未來跨代財產移轉,再也難以進行節稅,必須繳納至少二○%的最低稅負,財政部已對高所得者佈下天羅地網。

財政部長林全也指出,將個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和私募基金列入最低稅負,對於防堵高所得者租稅規畫,會有相當的效果。林全也據此反對將私募基金列入最低稅負 的課稅範圍限縮到只有私募基金持有未上市櫃股票的股利才課稅的提議,最後立法院仍將私募基金全部投資範圍,列入課稅範圍。

目前國內高所得者進行租稅規劃以及跨代之間的財產移轉,主要是靠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而且是靠未上市櫃股票交易來達到這個目的。

財政部官員透露,這是因為國內的企業集團主要是靠透過一家未上市的控股公司來控制旗下上市櫃公司產業的股權,因此,在企業集團之間,能夠掌握到控股公司股權者,才是企業財團的主人。

舉例來說,甲企業集團旗下由甲控股公司,持有A、B、C、D、E五家上市公司,則過去企業富豪集團進行跨代財產移轉,若是採取贈與或由子女繼承,則須繳納最高達五○%的遺贈稅,在過去常用的租稅規劃,是富豪將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以高於未上市甲公司的淨值,賣給子女,則只有千分之三證交稅,就完成跨代的財產移轉。

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林賢郎表示,最低稅負制通過後,過去這類租稅規劃就行不通了,現在透過將股票賣給子女的方式,就必須再繳納二○%的稅負

林賢郎表示,這對高所得者相當傷,但也表示,最低稅負對於目前所得稅制中,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所產生的漏洞,有相當大的矯正作用。

此外,最低稅負制這次將私募基金列入課稅範圍,未來高所得者透過私募基金,進行股利所得稅規劃,將所得稅轉投資收益免稅,與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兩種規定結合起來,使個人領取的股利稅率降為零。

至於海外所得未來也列入最低稅負的課稅範圍,財政部表示,將在三、四年建立有效的稽徵技術。官員表示,依照所得稅法八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可以追查資產淨值、資金流程,將可以掌握所得資料。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