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6, 2005

50處地區 優先推動都市更新

■ 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2005/11/17 聯合報】

內政部與經建會共同研提的「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終有新進展。營建署昨日公布50處優先推動更新地區,北、中、南三大都會區皆有不少面積5至10公頃個案上榜預計三年內要全部完成,可帶動超過5,000億元的都市更新商機

內政部從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的都市更新63案中選出的50案,這些土地未來將由政府出錢、出力協助整合地上物、地權整理、先期規劃作業及甄選開發商。此 次營建署公布的50處優先推動更新地區,國有地比例非常高,其中又以鄰近各縣市火車站附近的老舊社區最多,也不乏亟待改建的台鐵宿舍。

以台北市而言,位於杭州南路二段25巷的「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現況是法務部宿舍,因鄰近中正紀念堂,生活機能完善,被營建署視為開發價值頗高的區域。

南台灣部分,高雄市楠梓區中油高雄煉油廠都市更新案,面積高達100公頃,也因牽動高雄捷運R17到R19車站沿線兩側市容發展,也是50處都更案中具急迫性的案例。

營建署官員說,這50處優先推動更新地區,必須在明年6月前提出再發展構想及招商、土地開發策略及都市更新及現住戶拆遷安置等再開發策略。營建署以目前營建成本計算,至少可開發出5,000億元的產值與商機,應是營建業利多。

至於建商最關心的50處土地使用機能,營建署表示,為考量房地產業供需問題,以及各區不同發展情況,不見得每一塊都更案都可以興建住宅。

例如,台北市華光社區都更計畫,雖然在建商眼中是一塊優質豪宅基地,但目前營建署已決定發展為金融商業區。但後續也會依據先期規劃開發構想調整,協商整合住戶及各管理機關意願及安置拆遷,研擬招商計畫書件後,再以公開甄選方式,由條件最優的實施者或投資者辦理更新開發。

營建署官員說,歡迎有意投資的民間業者,在各更新地區先期規劃階段,參與及提供意見,以利後續更新事業的辦理及投資。

為使開發商了解民間申辦都市更新案的首波輔導推動措施,營建署預定12月2日邀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受理申請都市更新案實施者辦理座談,針對業者遭遇的問題提供輔導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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