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3, 2005

初審過關 最低稅負600萬起開徵

要被「最低稅負制」課稅的高所得者人數將增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最低稅負制相關草案,降低課稅的所得額門檻,從行政院版的八百萬元降到六百萬元,需繳稅的高所得戶將從原先估計的八千多戶增至一萬五千戶。

規範最低稅負制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九十六年五月申報九十五年所得稅時就適用。這是我國近年少數的加稅法案,受衝擊最大的以高所得者及高科技產業為主。財政部估計稅收可增加一百多億元。

另外,備受爭議的個人海外所得,行政院版本原未納入最低稅負制範圍,但昨天立法院財委會決定納入,並增訂海外所得有一百萬元免稅額。個人海外所得將在最低稅負制施行三年後才實施,行政院必要時得再延後一年實施。個人最低稅負制的稅率為百分之廿

針對不少企業享受過多租稅減免優惠的問題,昨天財委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應於一年內檢討修正,其中促產條例中有關「五年免稅」及「投資抵減」有重複免稅的現象,應儘速提出改進方案,並向財委會報告。

企業最低稅負制方面,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的課稅門檻維持兩百萬元。但多數立委認為百分之十的稅率太低,經過討論後將稅率訂為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二,並授權行政院視經濟環境調整稅率。財政部長林全說,未來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仍會訂為百分之十

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九十二年的課稅資料,適用最低稅負制的企業近五千四百家。

【2005/1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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