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01, 2006

WEF:台灣資訊國力 全球排名第七

世界經濟論壇(WEF:The World Economic Forum),公佈今年度的研究評比成果「全球資訊科技報告」,台灣在115個國家中排名第7,在亞洲僅次於新加坡,較去年的第15名進步8名,台灣的表現,是WEF自2001年評比以來最好的一次。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全球資訊科技報告」 (Global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05-2006),台灣的「整體網路整備度指標 (NRI:NetworkedReadiness Index)」,從去年的第15名進步為世界第7名,在亞洲僅次於新加坡排名第2,勝過香港的第11名、韓國的第14名與日本的第16名。

科顧組分析,除政府持續投入經費與協調民間資源,積極推動數位台灣、行動台灣等資通訊相關計畫外,政府所建立的「資訊國力衡量指標與衡量體系」,正確提供國際組織相關統計調查資料,減少國際組織引用有關台灣的間接或推估資料,也功不可沒。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逢慶指出,報告中所使用的整體網路整備度指標是由環境 (Environment)、整備度 (Readiness)與應用度 (Usage)三個主要指標所構成。「環境」主指標又由市場、政治法規與基礎設施分項指標組成,「整備度」及「應用度」主指標分別再就個人、企業與政府三個分項來做評比,合計共有9個分項指標。其下的子項指標總數由51項增加為64項,其中有44項為延續性指標,20項為新增指標,主要是增加評比一個國家的「資訊應用程度」。

依WEF的評比,台灣在「環境」主指標下的「基礎建設環境」分項,排名大幅進步,致使「環境」主指標的評比,從去年排名23名,大幅進步到第10名。「應用度」主指標下的「個人應用度」分項,從連續兩年停滯在27名,也進步到第9名,使得台灣總體的「應用度」評比表現,進入世界前五強。

雖然台灣在今年的WEF/NRI整體評比表現優異,但「環境」主指標當中的司法獨立 (第43名)、立法與監督機關效率 (第42名)、法律機構效率 (第31名)、財產權保護 (第29名)、智財權保護 (第26名)等環境面子項指標,都有待進一步的努力。

林逢慶表示,日韓兩國最近分別推出「IT新改革戰略」及「IT 839策略」,強化國家資通訊建設及產業競爭力。因此,4月1日將召開的科技顧問會議,已將「發展優質網路社會」議題納入討論,積極規劃台灣下世代資通訊建設的發展方向與具體政策措施。2007年底「數位台灣計畫」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政府將以使用者的觀點出發,深化台灣資通訊科技的關鍵性應用,推動服務隨手可得的優質網路社會,以保持台灣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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