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1, 2011

政府默許企業不需給加班費

勞委會:70萬勞工沒領加班費

政府有登記的70萬勞工,沒登記的700萬以上勞工吧!

企業不願給勞工加班費 !

政府默許企業不需給加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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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年墮胎數 = 出生兒 X 2~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58353&r=3&last=29357850
失業還來個失業稅,薪資卻倒退10多年,誰敢生~

過勞工程師姊姊的一封信
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191633&forum_id=110&cat_id=19
一、 愛惜自己,免於過勞
過勞死常常無預警的找上青壯年,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生命無價,再多的錢也換不回。真的不要以為過勞死不會找上自己(我弟弟與整個家族皆無心血管方面的病史,他生前一向十分健康),網路上有列出「慢性疲勞」的各種症狀,與感冒十分類似,包含長期頭痛,腹瀉,頭痛,肌肉酸痛,胸痛…等,實在很容易讓人輕忽。但要避免過勞最根本的方法,還是要讓自己的身體適度地休息。

二、違法責任制,生前死後皆無保障
許多企業濫用責任制,特別是半導體製造業。勞基法第84-1條有規定可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且須經勞資雙方契約約定,並送主管機關核備,而製造業並不包含於適用的行業中。違法的責任制造成勞工朋友長期超時工作,卻又無加班費可領。如不幸過勞死,在死後公司又會推卸責任說:公司採行責任制所以沒有上下班出勤紀錄,即便有刷卡紀錄也說無法代表工作時間,導致申請職災時舉證更為困難。這樣生前死後皆無保障,不是雙重剝削嗎?

對員工越沒人性的公司越賺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129039&r=4&last=27539556
正解...頂多罰6000...
爆肝死亡 20萬
粉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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